各培养单位:
根据全国资助中心复核结果,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获评人选中,有9名超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博士研究生未通过审核,经校研究生奖励资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博士国家奖学金补充遴选答辩工作。现须相关培养单位重新评选推荐上报符合资格的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进行答辩,具体安排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遴选答辩候选人名额
培养单位 |
补充遴选答辩候选人名额(21选9人) |
合计 |
原有符合条件人数 |
补充推荐人数 |
农学院 |
1 |
2 |
3 |
动物科技学院 |
1 |
1 |
2 |
草业科技学院 |
0 |
1 |
1 |
动物医学院 |
0 |
2 |
2 |
林学院 |
1 |
1 |
2 |
园艺学院 |
0 |
1 |
1 |
资源学院 |
0 |
1 |
1 |
环境学院 |
0 |
0 |
0 |
经济学院 |
0 |
1 |
1 |
管理学院 |
0 |
0 |
0 |
风景园林学院 |
0 |
0 |
0 |
水稻研究所 |
1 |
0 |
1 |
小麦研究所 |
1 |
0 |
1 |
玉米研究所 |
0 |
0 |
0 |
动物营养研究所 |
0 |
3 |
3 |
国家重点实验室 |
0 |
1 |
1 |
理学院 |
1 |
0 |
1 |
生命科学学院 |
0 |
1 |
1 |
总计 |
6 |
15 |
21 |
二、成果认定要求
与《2022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关于2022年研究生奖助项目评选学术成果认定的补充说明》通知中的成果认定要求一致。
三、材料上报要求窗体顶端
11月25日下午18点前,各培养单位将补充推荐候选人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成果和学术交流支撑材料纸质档报1-105办公室。窗体顶端
四、答辩时间地点
时间:11月27日(星期日)下午2:30
地点:成都校区1-309
五、参加人员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答辩小组成员(另行通知)、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1位候选人。
五、答辩注意事项
1. 本次答辩为差额遴选,即从21名候选人中评选出9名;
2.答辩人PPT陈述5分钟,评委提问答辩3分钟。答辩严格控制时间,答辩到4分30秒时,工作人员将响铃一次提醒,5分钟时间到,响铃两次提醒,停止陈述;
3.答辩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博士阶段学习科研实践情况,主要学术或技术创新成果及应用情况,社会实践及产业服务贡献,个人其他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答辩注意突出重点,展示亮点;
4.请答辩候选人于11月27日12:00之前将用于汇报答辩的PPT发送至研工部邮箱sicauygb@163.com;
5.请答辩候选人本人11月25日内加入答辩工作QQ群:584632088,届时在群内通知答辩顺序抽签等事宜;
6.在国外或校外联合培养的候选人原则上应网络连线答辩。未按时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候选人资格。
研工部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