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校区家庭困难大学生申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资助的通知
成都校区同学: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教育局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减轻家庭困难的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负担,凡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大学生可向民政部门申请参保资助,具体事项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大学生。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大学生。
二、所需资料:
1.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大学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复印件。
2.残疾大学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残联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三、时间安排: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上述资料交
到1教209办公室。
成都校区医保办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