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使用201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帮扶与就业工作专项经费的函》的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向我校划拨就业困难帮扶经费25.5万元,用于帮扶2019届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含研究生),共计帮扶425人,其中研究生47人,每人一次性发放帮扶经费600元。根据教育厅要求,我校须在4月中旬完成就业帮扶经费发放工作,现将我校2019届毕业生就业困难帮扶申报及发放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人员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使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85号)》和《乐鱼手机官网-(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经费发放实施办法》,现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的发放范围确定为:
(一)在学校学生处备案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二)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三)残疾毕业生;
(四)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五)获得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毕业生;
(六)就业特别困难毕业生。
满足以上任意一条即可申报。
二、材料报送要求
4月2日前,学生向院所申报,各学院、研究所初审后推荐,推荐名单需进行排序。
4月3日下午3点前各院所将《201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发放明细表》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报研究生院(成都、都江堰校区报贾婷老师,雅安校区报李阳洋老师)。
4月4日研究生院汇总后报招生就业处。
三、申报名单公示和经费发放
按照教育厅通知要求,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招生就业处将汇总初审名单于4月8日—12日在就业信息网和宣传栏上进行公示。
4月12日,招生就业处将审核、公示无异议名单报财务处发放帮扶经费。
附件一:《201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发放明细表》
研究生院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