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全体硕士研究生:
为认真做好学校2018年研究生特困助学金工作,根据今年具体情况,硕士研究生特困助学金的申报流程为:研究生院分配指标、学生申报、院所评选。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
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取得学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并实际在校学习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二、资助标准及条件
硕士:每生3000元;
各院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选,原则上被推荐者应通过院所的贫困认定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2)单亲且在世父(母)亲无劳动能力,家庭无其它经济收入;
(3)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书或市、县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证明的城镇家庭子女;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而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三、申请程序
(1)本人填写《研究生特困助学金申请表》和《申请人信息汇总表》,向院所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2)各院所根据分配名额和资助条件进行评选;
(3)研究生院汇总各院所《硕士特困助学金名单》。
四、时间安排
11月21—23日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表和材料;
11月23—26日院所集中审核、评选;
11月28日各院所向研究生院报评选名单。
五、评选注意事项
各院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选,评选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组织本单位奖励与资助评审小组成员开会评选;
(2)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经县级以上扶贫办认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应该优先考虑;
(3)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予以考虑;
(4)因公或因私出国留学研究生及超学制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
(5)关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基本说明,应表述清晰具体,并有相关证明材料支撑。
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