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研究生高水平学术成果申报的实施细则(/mkgl/list.asp?classid=1&xwid=6292)已公布,为了保证申报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做如下说明和安排:
一、奖励范围
1.我校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都可申报。
2.本次成果认定时间为2017年2月1日—2018年8月31日。
二、相关说明
1.论文认定:网络版杂志以在线发表时间为准,其余杂志以正式获得卷(期)号为准。
2. 通讯作者分配奖金按实际贡献考虑,奖励对象不限于论文署名作者。
3. 成果奖励不颁发证书,仅发文表彰,不作为评优评奖的加分项。
三、时间安排
9月14日-20日 个人提交申请表格和申报材料到各院所;
9月21日-27日 院所审核;
9月28日 院所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资料报研究生院,含电子汇总表和纸质申报资料。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12日